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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應該要行使我的著作權控告那個人做出了抄襲的事情

 

那個人居然會把別人的作品當成是自己的作品在進行發售

我發現有一個人的書中內容,跟我所寫出來的內容是完全差不多的,我看到這本書的內文之後,我覺得裡面的內文跟我的有點雷同,所以我就覺得這名作者,可能有抄襲我的現象發生。所以當然我知道了有這種情形發生,我就應該要行使我的著作權,絕對不能夠讓抄襲我的人繼續的犯錯,否則這種現象有一可能就會有二,到最後要是越來越誇張的話,我該怎麼辦才好呢?那麼我所有的書籍,要是他看得上眼的話,那麼他就不就會繼續的偷走我的東西了嗎?所以這是我的著作,當然我就應該要行使我的著作權,控告那個人做出了抄襲的事情。要是沒有人跟我說的話,我就不知道有這件事情,還好我朋友跟我說,我去進行確認才真正的確定這種事情真的有發生。所以我不會忍受,因為這種事情是非常過分的事情,所以我一定要為自己想,該怎麼處理就一定要怎麼處理,這樣子才不會讓現象一直往的方面發展。抄襲人家的作品是非常過分的,因為東西又不是那個人寫的,但是那個人居然會把別人的作品當成是自己的作品在進行發售,這樣是那個人不會覺得非常的丟臉嗎?現在被我給抓到了,所以我當然不能夠再把這件事情給放著,該怎麼解決就一定要怎麼解決,有解決的話,我才能夠為自己討回公道。所以關係到著作權的事情我交給徵信社的律師來幫我做處理,因為徵信社的你是懂得怎麼去做處理,所以要是把事情交給徵信社的律師幫我處理的話,那當然我要討回自己的公道就會相當的容易因為我有辦法可以證明這本書是我所製造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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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亞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