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回婚姻,抓姦不是最好的方式

說到外遇抓姦,幾乎過半以上的民眾都會直接聯想到徵信社,認為這就是徵信社的主要業務,當然,徵信社確實是調查外遇的專業,但是並不等於徵信社就是用來抓姦的,更不表示,徵信社的從業人員就是「喜歡抓姦」。徵信社擁有眾多的管道、專業器材、培訓許多專業人員,但是「調查」,才是徵信社人員的專長,並且,調查外遇時,調查員並不會無故慫恿委託人抓姦,而是協助委託人釐清真相、引導方向,讓委託人能夠理智思考,找出婚姻中最主要的問題,除非不得已,否則並不建議走到這一步。

比起抓姦,更重要的是找出對方外遇的原因,是否與配偶相處不愉快、有誤會沒有辦法解開、壓力太過沉重無法釋放,有需多的問題都是造成配偶外遇的理由,若是不願意撕破臉,希望這段婚姻還能夠挽救,抓姦真的不是一個很好的辦法,畢竟場面相當難看,外遇者也很可能因此惱羞成怒。但是如果婚姻感情真的已經破裂,需要抓姦作為訴訟的證據,已經決定上法院提告還需要要求賠償,此舉就是非常必要的。

徵信社表示,若是認為兩人之間的婚姻還能維持、配偶只是一時暈船,那麼透過外遇調查蒐證,來作為和配偶談判的籌碼,軟硬兼施的挽回對方,是可以的。但是若是只是想要讓對方知道自己犯錯,卻用了這樣的手段,則很有可能親手毀掉自己的婚姻,務必三思。

 

男子強行抓姦未果,妻子訴請離婚

淡水一名廖姓男子與妻子結婚十多年,兩人有一名女兒。近年來感情逐漸不如以往和睦,廖男稱妻子帶走家中全部積蓄,忍無可忍,會同徵信社及警方,到宜蘭一家民宿抓姦,當場逮到妻子與葉姓男子共宿一房。不管對方根本衣衫完好,甚至一人坐床一人坐沙發,根本沒有通姦跡象,廖男就逕自拿走垃圾桶內發現的衛生紙,提告葉男通姦,但衛生紙送驗後,並沒有任何精液或體液反應,通姦罪不起訴,但妻子訴請離婚獲准。

心有不甘的廖男不死心,再度控訴葉男明知妻子已婚,還與她孤男寡女共處一室,導致他與妻子離婚,要告他侵害配偶權並求償。法官認為,查無任何通姦行為,且二人僅共宿一房,衣衫完好,也沒有其他曖昧行為,無法認定侵害配偶權,無從科罰,駁回請求。

arrow
arrow

    廖亞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