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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氣,也不可以動手打人

最近的新聞報導指出,有一對情侶因為愛狗而結識,因為興趣相仿、愛狗成痴,擁有共同的話題與愛好,所以決定交往,感覺穩定到一定的程度之後同居在一起,想不到的是,因為照顧狗的方式不同,男友竟會對女友爆粗口、動粗,諸多凶暴殘忍的對待,直到女方真正受不了,才報警並申請保護令,想逃離恐怖情人的暴力魔爪,這個新聞也提醒了所有的民眾,不能因為對方愛護小動物,就認為對方一定是有愛心的慈悲之人,愛狗,也還是可能對人或是其他動物動粗。

這則新聞的男女主角只是交往中的同居人,情侶保護令也是近幾年才實施,過去有更多遭到暴力對待的男女朋友無法受到法律保護令的保護,而被家暴的受害者也只能透過申請保護令並訴請離婚來設法逃離魔爪,可惜的是,這樣的暴力行為依然充斥在社會的各個角落,沒有被強行制裁也尚未根除,甚至有些施暴人原先根本看不出端倪,不見得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很可能也沒有酗酒、吸毒的惡習,令人防不勝防。

到徵信社做離婚諮詢或是擬定離婚協議書的夫妻,也有許多是曾經有過暴力行為導致配偶恐慌害怕的個案,情節比較不嚴重所以不至於直接提告、報警、申請保護令,但是配偶也無法壓抑內心的恐懼,沒辦法繼續相處的情況下只好協議離婚。每個人都有情緒,有時候也很難去控制,但是動不動手卻是一種選擇,再生氣,也不可以動手打人,身邊最親近的配偶更是不可以。

 

無論對方是誰,都不可以動用私刑

大多數的人們,總是用最客氣禮貌的態度,去對待陌生人,卻用最張牙舞爪、猙獰的模樣,對待身邊最親近的人,或許是因為不了解陌生人、看不清對方的底細,所以不敢輕舉妄動,又認為最親近的人對自己並無任何殺傷力,還會原諒、體諒自己的情緒,所以齜牙咧嘴甚至暴力相向,卻沒有想過,原諒與體諒是因為愛,不是一種應該。沒有人有義務承受其他人的負面情緒,更不需要被殘暴的對待,若是夫妻之間的暴力相向,配偶更可以選擇訴請離婚。

徵信社表示,無論對方是誰,都不可以動用私刑,即使現在社會亂象嚴重,新聞播報出來的不是動口動手就是動刀動槍,也不等於這是可以學習效仿的行為,更不該因為枕邊人對自己的寬容與體諒就暴力相向,否則對方不只可以提告家暴傷害,更可以訴請離婚,最後,吃不完兜著走的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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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亞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