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外遇無法管,伴侶外遇送法辦
近年來,眾所矚目的多元成家議題,興起贊成與反對兩大派系,但是在條件放寬許多的伴侶制度與家屬制度中,確實存在許多爭議。雖然初衷是為了同性戀者的婚姻平權以及弱勢族群共同組織家庭的美意,卻也衍生出伴侶制度沒有性忠貞義務,家屬制度不需要血緣關係,很可能導致伴侶出軌或是將小三合法帶入家庭的問題。
關心時事的網友們,紛紛透過網路媒體表達自己在此一議題中的立場。無論支持或是反對,尚未出現一面倒的狀況。也真的會如同反對族群中預料的,有部分男性表示,若是真正推動這樣的條款,就能光明正大將小三帶進家裡,不需要躲躲藏藏,於是也導致正反聲浪越吵越烈。針對網友提出的「小三條款」,造成女性網友的大幅恐慌。若是男友外遇該怎麼辦?是不是只要不結婚,僅簽訂伴侶合約,就無法避免男友外遇?或是與朋友共同組織家庭,很有可能變成一種放任男友外遇的行為?
徵信社表示,只要通姦罪沒有除罪化,只要外遇行為還會造成伴侶精神損失,那麼小三就不可能合法化,男友外遇也許無法可管,但是伴侶外遇卻能夠請求賠償,且若是伴侶條約中有明文約定性忠貞義務,也能夠提告通姦罪。就算沒有組織家庭,好友閨密變成小三的劇情也在世界各地上演,妨礙家庭罪仍舊成立。組織成多元家庭也可因為如此而申請解散,所以並不需要有太多的煩惱與擔心。
簽訂伴侶制度,也可暫時取代婚姻
徵信社偵辦過許多不同的案件,在法律相關諮詢部分也遇過各種不同的問題,但是最令人無奈且沒有法律保障的,非交往中男女莫屬。也許在現今社會,只交往不結婚也能同居,只同居不結婚仍視對方為配偶,但是這都只是一種形式,真正遇到問題,想要維護自己權益的時候,往往會發現,只有交往關係,幾乎沒有法律可以保障任何權益,最多在受到施暴的時候,可以聲請情侶保護令,男友外遇劈腿、女友給男友戴綠帽,都無法保障。
對此,徵信社建議交往中的男女,若是真心想要長久相處,卻尚未做好步入婚姻、負擔家人長輩對於婚姻的期待與要求的責任時,可以先考慮伴侶制度,登記成為伴侶且在伴侶條約中約定性忠貞義務,保障自己的權益,特別是非常擔心男友外遇的女性,此舉才能在步入禮堂前也保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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