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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討債公司,不存在

由於受限法令的限制,國內並沒有合法的討債公司,專業的催收公司只能以信用管理官司、管理公司、財信公司名義設立,因此也容易造成民眾心靈上的恐慌,對於銀行或電信公司來說有兩種處理呆帳的方式,一種叫委外催收,債權還在企業手上,因應大環境的改變,各行各業專業分工時代的降臨,為了減少經營成本增加效率,將催收委託給專業服務行業代理。另一種為直接買斷,這種就表示債權已賣給對方公司,收到的帳款也是直接對方收取就行了,無論是哪種方式,都是遊走在法律的灰色邊緣地帶。

債權人委託民間公司討債是否合法,雖然有的討債公司會標榜自己是正派經營、政府立案有許可討債執照,但其實這類催討公司不能接受任何一般性的債務催討,國內工商登記裡沒有提人催討債款的項目,只有代收帳款。所以以催討債務來經營的公司正常來說是不成立的,本來尋人討債就有一定的困難度加上又容易在催討過程裡發生威脅、肢體衝突、放鞭炮、強制登門拜訪、潑油漆等等惡意行為,這些都觸犯刑法皆可以報警處理。徵信社接收尋人討債的委託案是秉持合法的過程,假若債務人有苦衷或是有原由,我們都可以派律師跟協商師讓債務人和債權人協商債務,利用和平的方式才追回債務。

 

H2:柔情討債,以後債務人不用怕被惡搞

為了遏止暴力討債的事情再度發生,銀行公會將各銀行委外的催收公司納入管理,制定一套標準的催收行為,未來所有討債行為、催繳函都有統一的標準、規則和範本格式可以依循,連討債都會有時間限制,擬訂是早上七點到晚上十點,而且不能持續或在非催收時間內討債。尋人討債不得有暴利、恐嚇、脅迫、騷擾、詐欺或誤導債務人或第三人,造成債務人隱私受到侵害的不當行為,催收人員也不可以透過任何方式對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進行干擾或催討,也不能直接向債務人收取債款或是其他費用。銀行將討債行為分為電話催收、信函催收、外訪催收及法律程序催收,以柔性勸導為訴求,禁止讓人誤解或不尊重的字眼,甚至為了保障債務人隱私也不會使用任何文字或符號在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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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亞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